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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9:30:03 | 来源: | 阅读数:35
发文部门:河北省建设厅文件 发文文号:冀建质[2007]619号 发文时间:2007年12月17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冬季是建设工程施工中高处坠落、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高发期。我省2005年11—12月发生四级以上事故9起,死亡11人,2006年11—12月份共发生3起四级以上重大事故,死亡5人,事故类型大多为高处坠落、火灾或中毒窒息等,教训深刻,代价沉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在巩固好前一阶段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将防高处坠落、防火灾、防煤气中毒作为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省冬季施工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近年来,我省冬季施工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督导施工企业保证在安全生产上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切实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确保今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冬季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针对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为防范重点,督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要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对本辖区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监管。三是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严防走过场。特别是要加强对节日、风雪前后和停工复工期间的检查。四是对于冬季停工的工程,要积极督促施工企业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盗窃、火灾事故等。
三、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进行人员安排,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消除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隐患。对于身体适应性差,年龄偏大或患有疾病,不适应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要及时做出合理安置。三是企业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在建工程内严禁人员住宿,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四是要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临时用电、焊接作业以及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灭火器材,防止发生火灾。五是切实加大预防中毒事故的措施力度,要加强对市政工程特别是污水管道(井)、人工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中毒的工程的安全监管,下井前要进行毒气检测或采取有效通风措施,设专人监护,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四、抓住时机,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制度。要充分利用冬季施工淡季,通过举办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二是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冬季施工安全工作早部署,早安排,要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冬季是建设工程施工中高处坠落、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高发期。我省2005年11—12月发生四级以上事故9起,死亡11人,2006年11—12月份共发生3起四级以上重大事故,死亡5人,事故类型大多为高处坠落、火灾或中毒窒息等,教训深刻,代价沉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在巩固好前一阶段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将防高处坠落、防火灾、防煤气中毒作为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省冬季施工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近年来,我省冬季施工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督导施工企业保证在安全生产上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切实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确保今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冬季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针对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为防范重点,督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要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对本辖区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监管。三是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严防走过场。特别是要加强对节日、风雪前后和停工复工期间的检查。四是对于冬季停工的工程,要积极督促施工企业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盗窃、火灾事故等。
三、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进行人员安排,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消除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隐患。对于身体适应性差,年龄偏大或患有疾病,不适应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要及时做出合理安置。三是企业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在建工程内严禁人员住宿,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四是要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临时用电、焊接作业以及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灭火器材,防止发生火灾。五是切实加大预防中毒事故的措施力度,要加强对市政工程特别是污水管道(井)、人工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中毒的工程的安全监管,下井前要进行毒气检测或采取有效通风措施,设专人监护,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四、抓住时机,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制度。要充分利用冬季施工淡季,通过举办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二是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冬季施工安全工作早部署,早安排,要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