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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评先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9:30:16 | 来源: | 阅读数:30
发文部门:唐山市建设局 发文文号:[2007]6号 发文时间:2007年01月16日
2006年,全市建设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七次、市八次党代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质量、安全、改革”的工作方针,围绕建设工作中心、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力地促进了建设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勤奋工作、真抓实干、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鼓舞士气,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全市建设局系统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先范围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建设局(城管局)系统的对口单位和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及干部职工。
二、评先类别和条件
次此评选表彰工作分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附后)。
评先条件总的要求是:
(一)、先进单位:
1、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成绩突出。
2、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建设事业改革和发展,提出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
4、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职工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二)先进工作者: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建设行业发展生产、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协作,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为推动建设事业的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培育“四有”职工队伍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以及捍卫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国家、行业、集体利益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5、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勤奋进取,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还应符合市建设局及所属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专业的具体评先要求。
三、评先程序
评选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严格把关,集体研究决定程序进行。上报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把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面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做到好中选优,经得起检验。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确定后,要填写《唐山市建设局系统 *** 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和《唐山市建设局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两份(表样附后,可根据不同要求打印,上报正式审批表不得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7年1月17日前直接报市建设局对口单位、处室。由局对口单位、处室统一汇总名单后报市建设局人教处审核登记备案。经提交局务会研究后,以市建设局的名义进行表彰通报。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分别颁发奖牌和奖励证书。
四、具体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先表彰工作,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通过表彰活动,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求真务实,科学发展,按照“抢抓新机遇、建设新唐山”的要求,以实际行动和优异工作成绩,为实现建设工作走在全省最前列而不懈奋斗。
人教处联系电话:2821250 联系人:段小玲
局办公室传真: 2825450
附:1、《唐山市建设局系统 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2、《唐山市建设局系统 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评先表彰 2006年度 通知
唐山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月15日印
打字:董欣 校对:笪志东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