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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宾花苑住宅楼工程死亡事故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9 09:31:58 | 来源: | 阅读数:38
发文部门:唐山市建设局 发文文号:(2007)12号 发文时间:2007年02月05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建设局(城建局)、各施工企业:
2006年11月26日,由唐山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承建的迎宾花苑住宅楼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伤者在唐山市工人医院抢救3天后死亡。由于该公司对事故的上报程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等标准规范掌握不够准确,造成了事故迟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伤者未按着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本人无操作证,在现场安全员再三强调必须由架子工进行作业的情况下,自己私自违章作业。
2、该项目部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制度未能真正落实。
3、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有关规定理解掌握不够。
二、处理意见
1、依据建设部第128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和《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报请发证机关对唐山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建设项目。
2、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第十七条规定,报请发证机关,收回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赵一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限期整改,重新考核;暂扣该工程项目副经理侯俊良、安全员郭聪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个月。并给予该工程项目经理赵一凡、项目副经理侯俊良,停止在唐山市范围内招投标12月的处罚。
三、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总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将“法人代表双百日承诺”活动引向深入,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组织对在建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生产安全。
(三)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要将《通报》精神迅速传达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并结合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具体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主题词:安全 事故 通报
主送: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建设局(城建局)、各施工企业
唐山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月20日印
打印:耿剑 校对:高怀生 (共印65份)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建设局(城建局)、各施工企业:
2006年11月26日,由唐山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承建的迎宾花苑住宅楼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伤者在唐山市工人医院抢救3天后死亡。由于该公司对事故的上报程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等标准规范掌握不够准确,造成了事故迟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伤者未按着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本人无操作证,在现场安全员再三强调必须由架子工进行作业的情况下,自己私自违章作业。
2、该项目部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制度未能真正落实。
3、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有关规定理解掌握不够。
二、处理意见
1、依据建设部第128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和《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报请发证机关对唐山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建设项目。
2、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第十七条规定,报请发证机关,收回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赵一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限期整改,重新考核;暂扣该工程项目副经理侯俊良、安全员郭聪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个月。并给予该工程项目经理赵一凡、项目副经理侯俊良,停止在唐山市范围内招投标12月的处罚。
三、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总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将“法人代表双百日承诺”活动引向深入,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组织对在建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生产安全。
(三)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要将《通报》精神迅速传达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并结合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具体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00七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 事故 通报
主送: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建设局(城建局)、各施工企业
唐山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1月20日印
打印:耿剑 校对:高怀生 (共印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