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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2:22:46 | 来源: | 阅读数:30
发文部门:河北省安监办 发文文号:冀建安办(2013)33号 发文时间:2013年11月19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安监站(办),华北石油安监站:
依据《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冀建安[2013]19号)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报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3年报送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资料,应为已公布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名单中的工地。
二、报送时间
报送工程的竣工时间,截至到2013年12月10日。各市应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工程的竣工资料,统一汇总报送到省安监办,过期视为无资料上报,不再另行督促。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工程的竣工名单,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进行整理,统一造册,并出具施工期间是否发生事故的证明,由各安监站(办)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同时报电子文档一份。
(二)施工企业提交竣工资料的组卷要求
1、目录;
2、《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表;
4、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5、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作方案、措施、实施计划等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说明材料各一份;
6、安监机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出具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表》评分表;
7、竣工验收评定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以及安监站出具的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
8、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一卡通”、安全教育台、施工样板示范区、车辆冲洗装置。大门及七牌三图、现场办公、住宿、食堂、厕所、淋浴、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主要部位;反映基础、主体、装饰三阶段施工的工程状况等依照有关检查分项、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要求情况的5吋彩色照片20张(附文字说明);以及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9、以上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的和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一份(U盘或光盘)。
(二)各市安监站(办)报送竣工资料的要求
1、2013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资料报送汇总表;
2、各市安监站(办)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和装饰三个阶段,依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表》;工程竣工后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评定报告》、《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分汇总表》;
联系人:那建兴 0311-87907255 najx180780@sina.com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安监站(办),华北石油安监站:
依据《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冀建安[2013]19号)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报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3年报送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资料,应为已公布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名单中的工地。
二、报送时间
报送工程的竣工时间,截至到2013年12月10日。各市应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工程的竣工资料,统一汇总报送到省安监办,过期视为无资料上报,不再另行督促。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工程的竣工名单,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进行整理,统一造册,并出具施工期间是否发生事故的证明,由各安监站(办)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同时报电子文档一份。
(二)施工企业提交竣工资料的组卷要求
1、目录;
2、《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表;
4、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5、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作方案、措施、实施计划等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说明材料各一份;
6、安监机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出具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表》评分表;
7、竣工验收评定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以及安监站出具的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
8、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一卡通”、安全教育台、施工样板示范区、车辆冲洗装置。大门及七牌三图、现场办公、住宿、食堂、厕所、淋浴、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主要部位;反映基础、主体、装饰三阶段施工的工程状况等依照有关检查分项、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要求情况的5吋彩色照片20张(附文字说明);以及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9、以上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的和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一份(U盘或光盘)。
(二)各市安监站(办)报送竣工资料的要求
1、2013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资料报送汇总表;
2、各市安监站(办)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和装饰三个阶段,依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表》;工程竣工后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评定报告》、《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分汇总表》;
联系人:那建兴 0311-87907255 najx180780@sina.com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