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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第一批创建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3:48:48 | 来源: | 阅读数:34
发文部门: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文文号:冀建安办[2014]11号 发文时间:2014年06月11日
各社区市、定州、辛集市安监站(办、处)、华北石油安监站:
各社区市、定州、辛集市安监站(办、处)、华北石油安监站: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按照企业申报、市安监站(办、处)推荐、省安监办审核检查的程序,经研究制定完成了2014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第一批创建计划(共50项),现发给你们。各市要对列入创建计划的安全文明工地,坚持月检查季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工程项目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规范标准。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结果、检查图片记录到监督档案。工程竣工后,将考评情况、工程竣工资料和推荐报名单一并报省安监办。对在施工期间出现通报批评、停工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等施工安全不达标问题的工程项目,要坚决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