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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第一批创建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4:46:41   |   来源:  |   阅读数:43
发文部门: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文文号:冀建安办[2015]17号 发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安监站(办、处)、华北石油安监站: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按照企业申报、市安监站(办、处)推荐、省安监办审核的程序,经研究制定完成了2015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第一批创建计划(共124项),现发给你们。各市要对列入创建计划的安全文明工地,坚持月检查季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工程项目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规范标准。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结果、检查图片记录到监督档案。对在施工期间出现通报批评、停工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等施工安全不达标问题的工程项目,要坚决予以取消。

2015年及以后竣工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的要求,随着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安全文明工地管理的情况和图片、视频,设区市安监机构出具的无事故证明等完整的施工资料组卷,于2015年11月15日前及时报送省安监办进行专家审核。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2015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第一批创建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