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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省县级先进安监机构和全省优秀安全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1:51:24 | 来源: | 阅读数:32
发文部门:省安监办 发文文号:冀建安办[ 2013]3号 发文时间:2013年02月26日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冀建安办[ 2013]3号
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省县级先进安监机构和
全省优秀安全监督员的通知
各市安监站(办)、华北石油安监站: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安监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推动了本区域建筑工程安监工作稳步发展。全省安全监管人员,立足一线,深入基层,扎实工作,确保了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表彰安监系统中部分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励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更好的履职尽责,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评选2012年度县级先进安全监督机构和优秀安全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县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全省建筑安全监督员。
二、评选数额
全省县级先进安全监督机构评选比例控制在各市县级安监机构总数的20%,全省优秀安全监督员评选比例控制在各市安全监督员总数的15%。
三、评选办法
县级先进安全监督机构的评选参照《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冀建安办(2010]17号),
由各市组织推荐,填写县级先进安监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并上报8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可另附);优秀安全监督员填写优秀安全监督员申报表(见附件2)。
四、优秀安全监督员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勘政廉洁,作风正派。
2、肯于钻研,业务过硬。
3、敬业爱岗,忠于职守。
4、熟悉撑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标准,不畏困难,大胆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5、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五、要求
l、各市安监机构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本着负责、严谨、认真地态度进行评选和推荐,并于2月25日前将推荐的受表彰单位全称和人员名单报省安监办综合科,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于2月28日前上报申报表和事迹材料。
2、未经过机构认证的县区和未取得安全监督员考核证书的安全监督人员不能推荐为先进单位和个人。
联系人:施文虎
电 话:0311-87805224手机:1 3931136338
传 真:0311-87805224
附 件:1、县级先进安全监督机构申报表。附件1.doc
2、优秀安全监督员申报表。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