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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1:58:57   |   来源:  |   阅读数:26
发文部门: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文文号:冀建安办〔2013〕20 号 发文时间:2013年07月27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安监站(办)、华北石油安监站: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的管理,提升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的科技水平,以适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原有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和安全论证审查专家库的基础上组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库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组建。申请资深专家除具备安全生产专家或安全论证审查专家资格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十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人员资格。

(二)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及法制观念,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年龄在35—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重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等以及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技术要求,专业技术理论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论证的实践经验。

二、申报程序与评定

(一)各市根据《关于公布全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名单的通知》(冀建安〔2012〕83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名单的通知》(冀建安〔2011〕346号)和《关于更新并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冀建安〔2012〕215号)中所列专家名单,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照资深专家申报条件,初选出符合条件的资深专家,经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报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

(二)省安监办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聘书》,入选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库。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相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资深专家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资深专家申报工作,并结合专家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初选。要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申报表》中所列专业进行申报。

四、时间安排

各设区市将《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申报表》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汇总表》于2013年7月31日前报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健    电话:0311—87905773

邮箱:liujian831007@163.com

(7月31日前报市安监站,联系电话:2825983,邮箱:tsajz2006@163.com)

附件:1、《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申报表》专家申报表.doc

         2、《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资深专家汇总表》专家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