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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告知书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2:10:08 | 来源: | 阅读数:28
发文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文号:冀建安委办〔2013〕12号 发文时间:2013年09月02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大检查告知书的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总体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告知书》,请你们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尽快将告知书发送到相关企业。
各级安监部门要明确发放工作责任人,逐企业发放并做好登记工作,以确保按要求发放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和施工现场。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告知书规定动作做好自查自纠。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对没有按规定动作进行自查自纠的企业,行政许可、行业监管要从严,对于违法相关规定的责任位和责任人要按处罚上限进行处罚,事故调查处理要从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督促企业将大检查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