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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梁军同志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3:47:46   |   来源:  |   阅读数:49
发文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文号:冀建安委办[2014]11号 发文时间:2014年05月12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梁军同志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梁军同志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4月30日

 

                                         在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梁   军

                                                  (2014年4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4月2 1日全国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下阶段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住建系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是,从大建筑业来看,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3月27日16时左右,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锦天电动车项目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3月30日18时,黄骅边防检查站办公楼三楼组装方格框架过程中,失足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该事故为意外事件。

    4月19日19时左右,献县淮镇中学在民工拆除学校废旧房屋时发生坍塌事故,截至目前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这些事故调查结果显示不在我们监管范围内或者是意外事件,但仍属于大建筑业范畴,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和警惕,我们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还是非常严峻的。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大、难、新工程越来越多,各类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二是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欠账较多,基础较差,特别是一些低资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整改不彻底。对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从思想上保持清醒的认识,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工作力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把责任落实到位。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着力抓好“四个建设”

    (一)加快“两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快速、准确、高效运行的根本保障,也是贯彻“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手段。我厅历来重视信息化建设,去年着手研发的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完成,近期将在唐山等市和省管工程率先试行,成熟后将在全省推行。希望以上先期试行的市要高度重祝,认真做好相应的工作,为做好全省建设工程信息化工作带个好头。

  标准化建设方面,要贯穿到施工的全过程当中。一是推进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化。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进一步落实《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做到监管流程清晰,监管责任明确,监督档案完整有效。二是推进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企业要做到各类责任制度、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标准化,包括企业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以及对人、财、物安全管理的标准化等等;施工现场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化。三是推进安全监理标准化。监理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配备各类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规定的监理职责和监理内容j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要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监理内容标准化,监理程序标准化、监理资料标准化、监理日志标准化。

    (二)扎实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建筑业企业诚信关乎工程质量安全,关乎建筑市场秩序,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始终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监管效率、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20 1 0年起,我厅以招投标、工翟质量、安全生产、建设稽查等4个监管信息系统为依托,搭建了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目前,我省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取得了社会共识,初步实现了全省三级主管部门参与评价、全部房建市政企业接受评价、全部公开招标项目应用评价结果,做到了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的协调联动,对企业商务诚信的引领作用正在显现。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加快行业注册人员、企业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与住建部数据库互联互通,把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监管信息化工作继续扎实、稳妥地推进。各市要充分利用好信用平台这个载体,及时依法高效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市场行为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两场联动,实施信用扣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三)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安全承诺制建设是我省的一个创举,也是近几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亮点。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是今年全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年初,我厅已经按照省政府要求,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印发了《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方案》,对承诺内容、方法、步骤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下发到了各市b各地除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埠施工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安全承诺书外,还要继续做好项目安全承诺制度和安全交底制度,不新深化安全承诺制内容。凡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在办理安全生产监督备案后,由安监机构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分别签订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条兑现。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是防止事故发生和降低经济损失、减少伤亡的最有力措施。一是做好事前的防范和预警,发现事故征兆要及时处置;二是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是减少伤亡的有效措施。各设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地区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制定本项目应急预案,并报本企业备案。需要强调的是,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应急救援工作充分的保障,逐步将预案演练经常化,进一步增强演练的实战性,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做到事前有预案,平时有演练,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救援。

     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四个常态化”

     强有力的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只有在这方面做了扎扎实实的工作,才能不断完善、细化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唯一性、有效性及其可操作性,从而促进安全措施规范化、作业行为标准化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与落实。

    (一)“打非治违”要常态化。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强部门联动,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施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有关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通过“打非治违”,促进全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教育要常态化。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提高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重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要督导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基础培训教育。通过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培训,促进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示范带动要常态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和施工扬尘治理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和选树典型,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整体推进。对于好的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对于差的现场及其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常态化。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检查不能是“一阵风”。抓安全、讲安全、管安全、重视安全,关键在平时,并不是一次安全检查就能够解决得了的,而需要成为常态化o要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更直接地掌握施工现场的真实情况。通过实现安全检查常态化,让“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扎根到每一个职工的头脑里,让从业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让隐患无处藏身。

    三、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

    最近,按照国务院安委办、住建部和省安委办的工作部署,省厅印发了《201 4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暨预防建筑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重点,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督导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消除一处,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吊装及安装、脚手架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方案的执行以及是否与现场实际脱节等。二是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是否有效可靠以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对于国家明令淘汰严禁使用,或者超过使用年限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经发现,从重处罚。三是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是否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闸箱门锁是否齐全等进行认真排查。四是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排查,严禁私拉乱接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五是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检查以及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消防灭火器材的排查。

    四、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要强化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住建系统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习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体制和机制,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担当起部门监管责任。要重点督导市场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监督企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企业对所属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及现场的检查情况,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二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作为安全最直接、最关键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无论是政府的管理和帮助,还是社会的监督和参与,都只有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才能得以体现。一是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本着体现优质优价原则,择优选择素质好、业绩突出、有实力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及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二是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明确总公司、分公司、项目单位以及分包单位各自的职责。强化企业法人对现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要落实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对于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要不断完善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将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特别是对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除台账外,还要有完整的检查、整改记录。这些也将作为今后主管部门对企业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择优选用。在与劳务方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三是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进场的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方案在现场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可靠。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安金防护用品要认真检查验收,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重点施工工序、重点部位、起重机械安(拆)等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环节,要严格实行旁站式监理,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全面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创造优美环境,是改善民生的大事,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广大百姓热切期盼。施工扬尘是大气污染的因素之一,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抓好施工扬尘治理,不仅是当前住建系统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们重要的历史责任。

    一是认识要提高。蓝天白云是人们对美好生态的渴望和期盼,清洁空气是人类基本的公共产品。近年来,我省在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容貌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通过去年半年多时间的治理,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观,文明施工水平有了整体提升。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省的环境形势依然非常严峻,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还有个别部门、企业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社会责任和全局意识,落实防治污染措施不够自觉、不尽到位。对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二是目标要明确。今年年初,为确保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行动计划》的总体安排,我厅制发了《河北省县域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在巩固去年各设区市和环首都各县区扬尘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全省各县主城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7工作目标。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所辖各县(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把治理任务和管理责任层层分解,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实现各县(市)主城区扬尘治理达标率达到97%的工作目标。

    三是措施要到位。要严把工程开工关口,新建工程要严格逐条对照《1 5条措施》认真落实,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本项目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企业的施工扬尘治理责任。项目开工前,要成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组成的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施工扬尘具体措施,加强在建项目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施工企业对本企业施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治理。监理企业要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将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要参与施工扬尘治理和督查工作,对不符合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一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吉。

    四是监督检查要认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照《15条措施》,逐条检查,要动真的,来实的,哪个工地、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对扬尘治理达标,并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荣誉的企业,在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中,给予加分奖励。相反,对于对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处罚。对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工整顿,记入不良记录,暂停其投标资格,外埠企业要清出河北建筑市场。

    五是结果要满意。结果是行动最直接的体现。大气污染治理就是要让百姓能够直观感觉到空气质量改善带来的好处。为此,在推进施工扬尘治理的过程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一定要真抓实干,要让群众看得见我们治理的决心,看得见我们治理的努力,看得见我们治理的成效,给省委、省政府,给全省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六、要着力做好“五一”、“安全生产月”和迎接住建部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

    后天,就迎来了“五一”假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织精干力量救援。

    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宣传工作,提前谋划。围绕活动主题,刨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认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充分利用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知识送进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

    4月2日,住建部已经下发了通知,将于6—7月份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我省也在这次受检范围。本次检查的重点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这次迎检任务。在这里,我先对这次迎检工作做一下简单部署:从今天开始到5月23日,为企业自查阶段;5月24日至6月8日,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阶段;6月9日开始至检查组到河北,为省厅督查阶段。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迎检工作,要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进行集中治理,围绕今年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人员、责任、资金和时限“五到位”,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专人负责,直至隐患销号。要努力展现出我们河北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风呆。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为我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今天的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