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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业务知识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09:23:03   |   来源:  |   阅读数:51
发文部门: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文文号:冀建安办〔2016〕18号 发文时间:2016年09月08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监站(办),华北石油安监站: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水平,适应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需求,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拟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业务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主要包括现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等(详见复习题)。

二、考题类型

考卷由单项选择(50题)、多项选择(20题)、判断(30题)3种题型组成。

三、组织形式

(一)下发考试复习题(1000题),由各市县(区)安监机构自行组织学习。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监站(办),华北石油安监站上报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由省安监办统一组织,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华北石油)为考点自备考场,每个考场要满足考试需要。形式采用计算机上机答卷,考题由题库随机形成,分期分批进行考试。

四、要求

(一)复习题已上传至河北建设网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专业频道网站(通知公告栏),由各市县(区)安监机构自行下载并组织学习。

(二)考试与全省每3年1次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考试合格者,颁发《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员考核证书》(简称安监员考核证书);在此期间,各级安监机构新进人员,经各市安监机构申请并报名后,每年底由全省统一组织集中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安监员考核证书。

(三)考试不合格者,省安监办将组织集中补考(或随新进人员一并考试),补考仍不合格者,将收回安监员考核证书,并由所属安监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考试结果作为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华北石油安监机构年底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市(含所属县区)总体合格率未能达到85%(不含补考)的,年底安监机构考核为不合格,并由省安监办对其安监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考卷共计100分(每题1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五)具体考试时间由省安监办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红彬 

联系电话:0311-87905396  手机:15032196091

题库网址:http://prev.hebjs.gov.cn/aqjd/。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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