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张家口市2023年下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的回复》,现发布我市2023年下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该指导价可与《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一、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一类单价调整为106.0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调整为91.0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调整为71.00元/工日。
二、本次指导价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2023年7月1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可按本通知调整。
三、总价措施费及机械台班中人工单价均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差价。
四、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只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及税金,不参与取费。
五、清工、借工,按当地劳务市场价格确定。
张家口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二0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